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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消防安全提示
    
发布时间: 2017-01-24 00:00:00      来源:公安部消防局   
 

    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、促销活动时,场地设置、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配足消防器材;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,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
    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,保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;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,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。

    居民家庭要进行一次消防隐患“大扫除”,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,及时清理阳台、走道、楼梯间、疏散通道的杂物,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,电动车充电有人看管,教育小孩不要玩火、乱扔鞭炮,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,外出时关好门窗。

    春节出行时,驾车或乘坐客车、火车、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,不要携带汽油、柴油、酒精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,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。一旦发生火灾,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。

    外出购物、旅游或住宿,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,留意灭火器、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。

    在景区游玩时,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。进入山林景区,不要携带打火机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,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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